近期,華為與小米的專利糾紛引發社會廣泛關注。1月17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了請求人華為提出的被請求人小米侵犯其四項中國專利的案件,從這四起案件涉及的專利內容來看,1號和2號案件涉及4G/LTE技術,屬于通信標準必要專利SEP;3號和4號案件涉及手機照相和解鎖技術,屬于非SEP專利,涉及手機的具體應用技術。
事實上,國內外科技企業間的專利大戰早已屢見不鮮,畢竟收取專利費是企業保持現金流穩定的重要手段之一。此次引發熱議是由于國內企業之間的專利糾紛并不多見,尤其產生糾紛的兩家企業還是在專利方面有著深厚積累的知名行業巨頭。
首先我們看看涉事雙方的專利資源,據了解,華為近十年累計投入的研發費用超過8450億元,持續的研發投入也讓華為專利數量、規模位居于世界前列。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底,華為在全球累計申請量超過20萬件,在全球專利申請人中,華為公司以6583項排名第一,占比14%,實力可見一斑。
當然,作為我國領先的終端廠商,小米的專利數量亦不容小覷,小米首部知識產權白皮書顯示,截至2022年9月30日,小米在全球范圍內擁有的專利超過2.9萬項,覆蓋全球60多個國家或地區。
近年來,隨著科技的日益進步,中國政府和中國企業對于知識產權的保護愈加重視。而保護知識產權,其實質就是保護市場創新的信心。誠如北京市觀韜(濟南)律師事務所執行合伙人郭婧所言,華為啟動對于小米的專利侵權訴訟,是對于自身技術創新投入有所回報的一個訴求。這個事件不單單是兩家企業之間侵權上輸贏的較量,更重要的是,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意識,讓企業實現技術創新投入和合理收益回報平衡,從而推動產業健康發展。
而除了侵權訴訟以外,企業也往往采取簽訂專利協議的方式達成產權許可與合作從而維護自身的知識產權。
在此之前,華為就曾與OPPO就5G標準等必要專利技術簽訂全球專利交叉許可協議;與三星就各自的標準必要專利達成交叉許可協議。另外,華為還與諾基亞續簽了雙方專利許可協議。
就目前形勢而言,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的雙方華為和小米也有望通過調解達成知識產權方面的合作。3月1日,兩家公司對專利糾紛事件回應稱,雙方均認為知識產權許可和合作有利于促進創新和公眾利益,并認為調解是幫助達成許可的一種有效渠道。雙方在繼續積極談判的同時,尋求利用多元化的調解機制,協助雙方達成協議。
對于案件走向,高粱資本創始合伙人董新蕊表示,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提供了多元化的解決機制,包括行政和司法調解。通過第三方的調解機制解決許可問題是行業慣例,華為和小米雙方也認為調解是幫助達成許可的一種有效渠道,因此此案件大概率也是調解和解,這對于雙方都是一種比較不錯的結果。
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中國政府為提振市場創新信心,維護市場經營秩序,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持續發力,不斷探索知識產權保護的有效措施。
就此次華為和小米的專利糾紛,董新蕊指出這是中國確立知識產權糾紛解決機制采取司法和行政的“雙軌制”后,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的又一次重大專利侵權糾紛的行政裁決案件。國家目前在知識產權保護上是“強保護”傾向,因此華為可能是看重這點,嘗試有效利用目前行政裁決表現出的知識產權強保護的一面。我們也可就此案件看看企業能否利用行政裁決作為訴訟解決侵權的有效補充手段。
此外,董新蕊表示,科技公司構筑自己的專利護城河可以按照三步走方針。第一步,重點突出。在加強研發的同時,培育基礎專利、核心專利等高價值專利;第二步,樹上開花。圍繞核心專利打造專利布局,并針對不同的技術路線進行策略性的防御性布局,進一步打造專利護城河;第三步,多手段聯動。通過訴訟、交叉許可、行政裁決等手段,進一步加深專利護城河,保證自己產品研發、制造、生產、銷售的安全性。通過“三步走”方針,企業可有效維護自身創新成果,提高侵權成本,打擊侵權風氣,創造風清氣正的創新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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